組織現況

省教育會依教育會法定位為「法人」,其組織按地方行政區域,從鄉鎮市區、縣市、省,由下而上依次設立,會員結構由學校及教育行政、社教機構的教職人員、工作人員所組成。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利機構,以五百名會員產生乙名代表之比例,由各縣市推選代表組成,於大會中行使選舉權,審核年度工作計畫及預決算,決議修訂章程、土地出售等重要議案外,並就教育相關議題向政府提出建議案。

 

理事會為執行機構,設有廿七名理事、九名常務理事暨理事長乙名。監事會為監察機構,設有九名監事、三名常務監事暨監事會召集人乙名。理事長領導理監事團隊暨會務工作人員繼往開來,向前邁進,目前會務工作分為行政資訊組與組織發展組(參本會組織架構圖),主要推動本會重要舉措及相關活動,並協助縣市暨基層教育會發展會務工作,竭心盡力為全省會員提供福利服務。